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土地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地价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地价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区地价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XXX(区政府主要领导)
副主任委员:XXX(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委员:XXX(区财政局负责人)、XXX(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人)、XXX(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XXX(区农业农村委负责人)、XXX(区统计局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区地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地价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地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地价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区地价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为根据标题生成的正式通知文件,旨在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保持语言表达的简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