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喜盈门年金保险”产品。本条款旨在详细说明该产品的各项权益与责任,以便您更好地了解并享受这款保险为您带来的保障和收益。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喜盈门年金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本保险条款、投保书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共同组成。一旦您签收了保险单,即视为同意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第二条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投保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被保险人购买本保险的人。被保险人则是指享有本保险保障的对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同。
第三条 保险责任
1.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2.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一次性支付满期保险金。
3.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除外);
- 其他明确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第五条 合同解除
投保人可以在合同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获得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保费。超过此期限后解除合同,需扣除一定的手续费。
第六条 犹豫期
自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内,您可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客服人员进行咨询。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执行。如有变更,公司将及时通知您。
我们承诺为您提供最优质的客户服务,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访问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再次感谢您选择“喜盈门年金保险”,愿您生活幸福美满!
某某保险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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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喜盈门年金保险条款”的简要概述,具体细节请参阅正式保险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