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学校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录取办法。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尊重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意愿,同时兼顾学院的教学资源和培养能力;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优先考虑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特殊类型招生学生)。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并且单科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
4. 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素质、学科背景等其他具体要求。
三、接收计划
每年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总人数的15%。具体名额分配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提前向全校公布。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 笔试:主要考察拟转入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 面试:重点评估学生的综合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规划意识。
五、录取规则
1.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
2. 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优先参考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3. 最终录取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后公示。
六、注意事项
1.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自下一学年开始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2. 原专业已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可予以认定,不符合的部分需补修。
3. 学生一旦被批准转入新专业,不得再次提出转出申请。
七、监督机制
设立监督小组,负责受理师生申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整个过程规范有序。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网络安全与信息法学院所有。
希望广大同学能够认真对待此次转专业机会,在充分了解自身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慎重选择未来发展方向。我们相信每一位学子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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