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校园的安全与和谐稳定,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一、总体目标
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构建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事务。
三、责任分工
1.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全校安全负总责。
2. 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3. 教务处:负责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监管,确保课堂教学环境的安全性。
4. 后勤部门:负责校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护,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5. 班主任:负责班级内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关注学生日常行为安全。
四、安全教育
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如消防演练、交通安全讲座等,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将安全知识融入课程教学中,使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
五、隐患排查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应急处理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处置流程。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相关人员需迅速响应,按照预案执行相应操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七、考核评估
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疏忽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修改建议,请提交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我们相信能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成长和发展平台。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打造平安校园!
以上内容旨在促进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希望每位教职工都能积极参与进来,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