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特制定并推行“机关工作首问负责制”。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服务意识,通过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体验。
一、制度定义与目的
“首问负责制”是指当群众或企业到机关单位办理业务时,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无论该事项是否属于其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地接待来访者,并尽最大努力为其解决问题。这项制度旨在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公职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机关部门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机关办公场所寻求帮助或办理事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2. 基本原则
- 首问必答原则:无论问题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畴,首问责任人必须给予答复或引导;
- 全程跟踪原则:从接收到反馈,整个过程均由首问责任人全程跟进直至问题解决;
- 及时高效原则:尽量缩短处理时间,确保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 耐心细致原则:始终保持礼貌态度,耐心解答疑问。
三、具体实施措施
1. 明确岗位职责
各级机关需根据自身职能分工细化岗位职责说明,确保每位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范畴以及与其他同事之间的协作关系。
2. 加强培训教育
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修养与业务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3. 建立监督机制
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4. 完善考核体系
将落实“首问责任制”的表现纳入个人绩效考评当中,对于表现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则严肃追责。
四、效果预期
通过全面推行“机关工作首问负责制”,可以有效改善目前存在的部分窗口单位冷硬横推等问题,营造出更加温馨和谐的服务环境。同时也能促进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便民利民的目标。
总之,“机关工作首问负责制”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理念,也是构建现代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能够积极践行这一制度,共同推进我国公共服务事业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