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政府也应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制度,定期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加强森林火情监测系统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火情。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三、应急响应
当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照火情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响应。对于一般性火情,由乡镇级指挥机构组织扑救;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火情,则需县级以上指挥机构统一调度资源开展救援行动。同时,协调周边地区支援力量参与灭火作业。
四、善后处理
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物,防止复燃现象出现。对受灾区域进行全面评估,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秩序。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今后类似事件处置能力。
五、宣传教育培训
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会,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水平。通过媒体宣传典型事迹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保障措施
确保各类消防器材装备充足且处于良好状态,储备足够的物资用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比例,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七、法律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纵容或隐瞒火情信息,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对于在扑救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惩罚。
八、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如与本预案相冲突之处,均以本预案为准。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变化以及科学技术进步,适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内容,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以上就是我们县针对森林火灾所制定的一套完整有效的应急预案方案。希望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够积极参与进来,为维护生态平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