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与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废旧物资的产生、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节约资源原则: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废旧物资中的可再生资源;
(三)安全环保原则:确保在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四)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级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公司设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生产部作为废旧物资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编制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各部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定期汇总分析废旧物资数据信息;
(四)协调解决废旧物资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六条 技术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废旧物资的科学合理处置方案制定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处置费用预算编制以及相关资金结算工作。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 废旧物资申报
各使用单位需及时向生产部提交废旧物资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生原因等基本信息。
第九条 废旧物资鉴定
生产部接到申报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可回收再利用范围。
第十条 废旧物资分类
经鉴定后的废旧物资按照类别分别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得混放。
第十一条 废旧物资存储
建立专门仓库用于集中存储废旧物资,并做好标识标牌设置工作,便于后续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废旧物资处置
对于能够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资,优先考虑内部调配使用;无法再利用且符合出售条件的,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易;最终剩余部分按照规定程序送至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将不定期开展废旧物资管理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看制度执行情况、台账记录准确性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各位同事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