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对员工误餐补助、防暑降温补贴以及员工疗养费用的管理,确保相关支出合理、合规、透明,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政策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在编员工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各下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本办法的前提下,结合自身运营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二、费用定义与用途
1. 误餐费:指因工作需要,员工在正常用餐时间外加班或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合理餐饮费用。误餐费应以实际发生为准,不得虚报、冒领。
2. 防暑降温费:指在高温天气条件下,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而发放的专项补贴。主要用于改善员工工作环境、提供清凉饮品、空调设备维护等。
3. 员工疗养费:指为提升员工身心健康水平,由企业组织或资助的定期健康检查、短期休养、体检及康复治疗等相关费用。
三、申报与审批流程
1. 误餐费申请需附带相关票据及说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门核销。
2. 防暑降温费按季度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气象数据及实际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避免重复发放或遗漏。
3. 疗养费用需提前申报,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初审、人力资源部复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四、费用标准与发放方式
1. 误餐费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报销,最高不超过每日50元,超出部分需经特别审批。
2. 防暑降温费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但须备案说明。
3. 员工疗养费用每年度上限为800元,可用于体检、理疗、短期疗养等项目,具体项目需符合公司规定。
五、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1. 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开展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2. 对于虚报、冒领、挪用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期间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作相应修订。
2. 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引导,确保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内容,增强制度执行力。
3.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本暂行办法的实施,旨在进一步优化员工福利体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满意度,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