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管理,明确办学方向,提升教育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与性质
本校全称为“XX小学”,是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小学。学校以实施义务教育为核心任务,面向适龄儿童提供基础教育服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办学宗旨与目标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方针,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争创优质学校。
三、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任命,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行政、后勤等工作。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教师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形成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运行机制。学校内部设立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强教学研究与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不断学习与创新,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定期开展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五、学生管理与权益保障
学校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通过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
六、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专业发展,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制度,鼓励教师参与继续教育和教研活动。学校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完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八、家校合作与社会支持
学校积极构建家校共育机制,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同时,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九、附则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如有修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全体师生应共同遵守,共同努力,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