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明确各方职责,落实管理责任,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一、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
1.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食堂负责人是食堂日常运营的直接管理者,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的安全控制,严格执行卫生操作规范,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加工过程安全。
3. 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严禁带病上岗,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把食品采购关:所有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索证索票齐全,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校园。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定期评估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量。
2. 规范食品储存管理: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冷藏、冷冻设备应正常运行,定期检查温度记录,确保食品储存环境安全。
3. 严格食品加工流程:加工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食物污染。食品烹饪要彻底,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餐用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做到一餐一洗一消毒。
4. 加强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食品应按规定进行留样,保留不少于48小时,以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追溯原因。
5.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学校应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责任追究与奖惩机制
对于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校食堂的所有经营活动。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履行责任,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环境,营造健康、安全的饮食氛围。
签订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