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业管理,提升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0至2021年度医师定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师,包括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等各专业类别。所有在岗执业医师均需参加本次评估。
二、评估内容与方式
本次评估以能力考核和职业道德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医师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医德医风表现及继续教育参与情况。评估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工作自即日起启动,预计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四、组织实施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医师按时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指导,帮助其全面了解评估内容和要求。
五、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将作为医师执业注册、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不合格的医师,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0-2021年度医师定期评估工作安排表(略)
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