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归属感,同时规范企业内部休假制度,确保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公司带薪年假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临时工、兼职人员及试用期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二、年假天数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相应的带薪年假。具体如下:
-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假为5个工作日;
-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年假为10个工作日;
- 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年假为15个工作日。
三、年假申请流程
员工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或电子版的请假申请,并填写《年假申请表》,说明请假时间、事由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并获得批准。
四、年假使用原则
1. 年假应优先安排在非业务高峰期,以减少对正常工作的干扰。
2. 员工可在年度内分次休假,但须保证每次休假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未使用的年假原则上不得跨年度累积,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五、年假工资计算
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其正常工资标准发放薪资,不扣减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六、特殊情况处理
1. 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完年假的,经公司批准后,可按实际未休天数折算成加班费。
2. 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年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进行补偿。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旨在构建更加人性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的满意度与忠诚度,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