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秩序,提升图书资源的使用效率,保障师生的阅读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及所有进入图书馆的人员,须严格遵守。
一、入馆规定
1. 图书馆实行开放式管理,开放时间以学校公布为准,师生应按时入馆、离馆。
2. 进入图书馆需保持衣着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睡衣等不雅服饰入内。
3. 禁止在馆内吸烟、饮食、喧哗或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图书馆。
二、图书借阅规则
1. 借阅图书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办理借阅手续。
2. 每位读者每次可借阅图书数量不得超过5册,借阅期限为28天,到期前可申请续借一次。
3. 阅览室书籍仅限馆内阅读,不得外带;借阅室书籍可借出,逾期未还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 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页是否完整,如有损坏或遗失,须按价赔偿。
三、图书归还与损坏处理
1. 借阅图书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逾期未还者将影响后续借阅权限。
2. 归还图书时应保持整洁,不得折叠、涂写、撕毁书页。
3. 如发现图书有破损、污损或遗失,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四、阅览室管理
1. 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电话或播放音频。
2. 禁止在桌椅上刻字、乱贴广告或随意挪动座位。
3. 阅览室内的电子设备、电源插座等设施由专人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
五、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移动桌椅、损坏设备。
2. 不得在馆内从事商业活动或私自张贴宣传资料。
3. 发现安全隐患或设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图书馆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有助于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营造文明、有序、高效的学习环境,为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图书资源和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