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股东会决定书】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讨论并充分协商,现就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时间:2025年4月5日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全体股东(共3人)
四、会议主持人:张伟
五、会议记录人:李娜
本次会议由公司股东张伟提议召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出席。会议围绕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形成以下决议
1. 原法定代表人王强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相关职务自本决议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明为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
3. 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确保法人信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原有业务及合同的正常履行,所有已签署的协议和合同继续有效。
5.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本次法人变更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全体股东汇报进展情况。
本决议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稳健运行。
特此决议。
股东签字:
张伟(签名)
李娜(签名)
王强(签名)
日期: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