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四风四气问题】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司法系统的作风建设备受关注。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各级法院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优化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四风”和“四气”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成为影响司法公正和队伍形象的重要因素。
所谓“四风”,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而“四气”则指“庸、懒、散、浮、拖、怕、慢、粗”等不良作风。这些现象虽然看似细微,但其对司法工作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在法院系统中,“四风四气”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形式主义突出。一些法院在落实上级部署时,存在重表面、轻实效的现象,比如在开展主题教育、廉政教育过程中,只注重材料堆砌、会议记录,而缺乏实质性的学习与整改,导致制度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二是官僚主义严重。部分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不主动倾听诉求,甚至以权压人,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三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所抬头。个别干警在工作之余,热衷于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追求物质享受,忽视了自身的责任与使命,严重影响了队伍的整体风气。
四是“四气”问题普遍存在。如“庸”表现为业务能力不足、履职不力;“懒”则是工作积极性不高、推诿扯皮;“散”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浮”则是工作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拖”是办事效率低下、拖延不决;“怕”是对责任不敢担当、遇事绕道;“慢”是推进工作节奏缓慢、效率低下;“粗”则是处理案件不够细致、程序不规范。
针对这些问题,法院系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一方面,要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要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督查、群众评议、社会监督等方式,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让“四风四气”无处遁形。只有不断净化司法环境,才能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总之,法院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整治“四风四气”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