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在税率表方面变化包括】2018年,中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修订,这是自1980年税法颁布以来的第七次大修。此次修改旨在优化税收结构、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并推动税制公平。其中,税率表的变化是本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以下是对2018年个税法修改后税率表主要变化的总结。
一、税率表的主要调整
1.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的调整
2018年之前的个税法中,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采用的是按月计征的方式,税率表为9级,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新税法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统一适用新的税率表,以实现更公平的税负分配。
2. 起征点提高
虽然起征点(即每月5000元)并非直接体现在税率表中,但这一调整使得更多人不再需要缴纳个税,间接影响了税率表的实际适用范围。
3. 税率级数减少
新的税率表由原来的9级减少至7级,税率从3%到45%共7档,减少了中间层级,简化了计算流程,也降低了部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4. 税率幅度缩小
在原有税率基础上,部分档次的税率有所下调,例如20%和30%的税率级距扩大,使得更多人群适用较低税率。
二、新旧税率表对比(综合所得)
级数 | 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 原税率(2018年前) | 新税率(2018年后) |
1 | 不超过3000 | 3% | 3% |
2 | 超过3000至12000 | 10% | 10% |
3 | 超过12000至25000 | 20% | 20% |
4 | 超过25000至35000 | 25% | 25% |
5 | 超过35000至55000 | 30% | 30% |
6 | 超过55000至80000 | 35% | 35% |
7 | 超过80000 | 45% | 45% |
> 注:以上表格适用于2018年以后的综合所得,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合并计税后的部分。
三、其他相关变化
除了税率表的调整外,2018年的个税改革还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实际税负。
此外,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在2021年底结束,2022年起纳入综合所得,这也对部分高收入人群的税负产生了影响。
四、总结
2018年个税法的修改在税率表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主要体现在税率级数的减少、税率幅度的优化以及综合所得的统一计税方式。这些变化不仅简化了税制结构,也增强了个税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对于纳税人而言,理解新的税率表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税务规划,合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在税率表方面变化包括】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