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里的在职职工人数怎么计算例如9月3人】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在职职工人数来确定应缴金额。而“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方式,是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容易混淆的地方。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残保金中的在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进行详细说明,并以表格形式展示。
一、在职职工人数的定义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职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但不包括以下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外籍员工(非中国籍)
- 在校学生
- 已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人员
此外,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某个月份新入职的员工,需按实际在岗天数计算其是否计入当月在职职工人数。
二、计算方法
残保金的计算通常以“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人数”为依据,但若企业在某个月内有变动(如9月份新增3名职工),则需按实际人数进行调整。
计算公式如下:
> 每月在职职工人数 = 实际在岗人数 × 当月出勤天数 / 当月总天数
如果某员工在9月入职,且全月出勤,则计入当月人数;若未满月出勤,则按比例计算。
三、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9月份新增3名职工,具体出勤情况如下:
员工姓名 | 入职日期 | 出勤天数 | 是否计入9月在职职工人数 |
张三 | 9月1日 | 30天 | 是 |
李四 | 9月15日 | 16天 | 是(按比例计算) |
王五 | 9月20日 | 11天 | 是(按比例计算) |
按照“实际在岗人数 × 出勤天数 / 当月总天数”的方式计算:
- 张三:1 × 30/30 = 1人
- 李四:1 × 16/30 ≈ 0.53人
- 王五:1 × 11/30 ≈ 0.37人
合计:1 + 0.53 + 0.37 ≈ 1.9人
因此,该企业9月份实际计入残保金计算的在职职工人数约为2人(取整数)。
四、总结
项目 | 内容 |
定义 | 在职职工指单位支付工资的员工,不含退休、外籍、在校学生等 |
计算方式 | 按实际在岗人数和出勤天数计算,不足一个月按比例折算 |
示例 | 9月新增3人,其中1人全勤,2人部分出勤,最终计入约2人 |
注意事项 | 新增员工需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避免虚报或漏报 |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计算残保金时,企业应准确掌握在职职工的实际人数和出勤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合规。建议企业在每月末及时统计员工变动情况,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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