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地送达目的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集装箱运输的部门及人员。凡从事集装箱装卸、堆存、运输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集装箱运输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集装箱运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第五条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承担相应责任:
(一)市场部负责客户信息收集与反馈;
(二)调度中心负责制定运输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仓储部负责货物存储与管理;
(四)财务部负责费用核算与结算;
(五)安全部门负责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三章 运输流程管理
第六条 所有进出港集装箱必须经过严格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安排装车或卸货操作。
第七条 装箱前需对箱体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锁具是否完好无损。装箱完成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复核确认。
第八条 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状况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九条 到达目的地后,收货方须核对数量及标识是否准确无误。如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发货方协商解决办法。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 强化员工培训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规范。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各类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严禁超负荷运转或带病作业。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制定详细的应对方案。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 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给予适当处罚;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总结会议,回顾前期工作成果,查找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公布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细则部分内容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