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的组织与活动,保障成员权益,促进共同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社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名称为[具体名称],注册地址位于[具体地址]。本社以服务成员、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互助合作原则。
第三条 本合作社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章 成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章程并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经申请批准后均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五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分享盈余;
(三)获取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对本社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六条 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按期交纳会费;
(三)维护本社利益;
(四)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合作社设立成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成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八条 理事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第九条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监事会成员同样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理事会相同。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本合作社设独立财务部门,负责记录和管理所有经济往来事务。
第十一条 每年年终需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给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二条 盈余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拟定,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修改与终止
第十三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作社因故需要解散时,须经成员代表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依法完成清算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成员代表大会所有。
第十六条 如遇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以上即为《合作社章程》,希望每位成员都能严格遵守,共同努力将本合作社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