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同时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流程,特制定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生产作业、现场操作以及需要特殊防护的岗位员工。各部门需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头部防护:如安全帽、防尘帽等;
2. 眼面部防护:如护目镜、面罩等;
3. 呼吸系统防护:如防毒面具、口罩等;
4. 手部防护:如手套、绝缘手套等;
5. 足部防护:如劳保鞋、防砸鞋等;
6. 躯干防护:如工作服、防护服等;
7. 其他防护用品:如耳塞、防护围裙等。
三、发放标准
1. 新入职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发放初次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2. 在职员工: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使用情况定期发放或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3. 特殊岗位员工:对于接触有害物质或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员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四、发放程序
1. 部门负责人需提前统计本部门所需劳动保护用品的数量,并提交申请表至物资管理部门。
2. 物资管理部门审核后,安排采购并及时配送至各部门。
3. 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时需签字确认,以备核查。
五、使用与维护
1. 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正确的佩戴方法及注意事项。
2.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清洁,避免损坏或污染。
3. 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4. 不得擅自拆卸或改装劳动保护用品,以免影响其防护效果。
六、监督检查
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2. 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我们期望能够有效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遵守这些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