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招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服务外包等。
二、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在招投标过程中,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所有参与方享有平等的机会。
2.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整个流程合法有效。
3. 诚实信用原则:各方需秉持诚信态度参与招投标过程,不得弄虚作假或恶意竞争。
三、组织架构
设立专门的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同时,在每个具体项目中成立相应的项目小组,负责执行具体的招投标任务。
四、操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 明确需求:由需求部门提出详细的项目需求说明;
- 预算编制:财务部门依据需求制定合理的预算方案;
- 资格审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
(二)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明确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
(三)开标评标
- 开标仪式: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采用综合评分法或其他适当方法评选中标候选人;
- 决定中标者: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其余未中标者。
五、监督管理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招投标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所有。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及内部管理需要,公司将适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以上即为《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