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学校食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食堂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及销售过程中的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内所有涉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的环节及相关人员。
第二条 食品安全责任
1. 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食品安全负总责。
2. 食堂管理人员职责:食堂负责人需定期检查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储存条件,确保食品从进货到消费全过程的安全性。
3. 员工培训: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 食品召回流程
1. 发现问题食品: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潜在风险的食品(如过期、变质、受污染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隔离存放。
2. 上报与评估:由食堂管理人员上报至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属于召回范围。
3. 通知供应商:对于已经采购但尚未使用的食品,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说明情况,协商解决方案。
4. 记录存档:详细记录每次召回的原因、时间、数量及处理结果,以备查阅。
第四条 应急预案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 紧急联络机制;
- 事故处理程序;
- 媒体沟通策略;
- 后续整改措施。
第五条 定期检查与改进
1.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大检查;
2. 根据检查结果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3. 鼓励师生参与监督,收集反馈意见,持续优化服务。
第六条 法律法规遵守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标准要求。
结语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希望能够构建起一个高效、透明且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全校师生提供放心满意的餐饮服务。同时,也希望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共同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以上即为《学校食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每位教职工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维护好每一位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