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的组织和活动,保障联合会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联合会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联合会是由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通过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促进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社区治理创新,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第三条 联合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工作方针,致力于构建和谐、文明、繁荣的社区环境。
第四条 联合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在本社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联合会,成为会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联合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 对联合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 优先获得联合会提供的服务和支持;
4. 有权退出联合会。
第七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
2. 积极参与联合会的各项活动;
3. 按时缴纳会费;
4. 维护联合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联合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会长、副会长等重要事项。
第九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
第十条 联合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重大事项。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联合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联合会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 财务报表应定期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联合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即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范本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规范化建设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