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强化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有效执行,特制定本《企业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督查督办机制,推动企业各部门高效协同、责任明确、执行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重要任务、重点事项和关键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 企业设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的开展。
2. 办公室或综合管理部门作为具体执行单位,负责日常督查督办事务的组织、协调与反馈。
3. 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相关工作的督办与汇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三、督查督办范围
督查督办工作主要针对以下
1. 公司重要会议决定事项;
2. 上级单位或领导交办的任务;
3.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阶段性目标;
4. 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
5. 其他需要跟踪落实的重要事项。
四、督查督办流程
1. 立项登记:相关部门提出需督查督办事项,填写《督查督办事项登记表》,经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督查督办办公室。
2. 分配落实:督查督办办公室根据事项性质和责任部门进行分类分配,并明确办理时限。
3. 跟踪检查:对已立项事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 汇报反馈:责任部门需按期提交办理结果,督查督办办公室汇总后向相关领导汇报。
5. 结案归档:事项完成后,及时整理资料并归档保存,便于后续查阅和总结。
五、监督与考核
1. 对未按时完成督办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或绩效扣分。
2. 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督查督办工作,对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企业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实施本办法,企业将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和管理效能,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