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能力,增强患者及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成立医院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副组长由医务科、护理部、宣传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具体工作;成员由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落实健康教育各项任务。
二、主要职责
1. 制定并完善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2.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健康素养。
3. 协调各科室资源,推动健康教育融入日常诊疗服务中。
4. 定期评估健康教育工作成效,提出改进建议。
5. 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提升医护人员健康宣教水平。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医院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