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通知条款】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秩序,提升员工工作纪律性与效率,确保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员工考勤管理及违规处理相关制度进行明确和调整,特此发布本通知,望全体员工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考勤基本要求
所有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各部门负责人需切实履行考勤监督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按时到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迟到与早退处理规定
1.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达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则按旷工处理;
2. 提前30分钟离开岗位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则按缺勤处理;
3. 每次迟到或早退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并可能影响当月绩效考核。
三、缺勤与请假管理
1. 员工因事、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经直属上级批准;
2.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备,并在事后补办手续;
3.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1. 对于初次轻微违规行为,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教育;
2. 若重复出现同类问题,将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3. 对于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如长期旷工、恶意迟到早退等,公司将依据相关制度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薪、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说明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亦应参照执行;
2.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评估、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请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考勤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