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平行记帐收到的往来款在预算会计分录】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背景下,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逐步向“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模式转变。其中,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平行记账成为关键环节。对于事业单位在日常运营中收到的往来款项,在预算会计中的处理方式具有特殊性,需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进行准确分类和记录。
本文旨在总结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在收到往来款时,如何在预算会计中进行正确的会计分录,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一、基本概念
1. 政府会计制度:指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强调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
2. 平行记账:即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同时进行账务处理,实现对同一经济业务的双重反映。
3. 往来款:指单位之间因业务往来而产生的应收或应付款项,如暂收款、借款、代管款等。
二、往来款在预算会计中的处理原则
在政府会计制度下,往来款是否纳入预算会计处理,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属于财政拨款或预算内资金。若为财政资金,则需按预算管理要求进行核算;若为单位内部或外部非财政性质的资金,则应视具体情况处理。
三、常见情形及会计分录示例
| 情形 | 资金性质 | 预算会计分录 | 说明 |
| 1. 收到上级单位拨付的专项经费 | 财政拨款 | 借:资金结存——财政拨款资金 贷:财政拨款收入 | 属于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
| 2. 收到其他单位暂存款项(非财政) | 非财政资金 | 借:资金结存——其他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 | 不属于财政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 |
| 3. 收到主管部门拨入的项目经费 | 财政拨款 | 借:资金结存——财政拨款资金 贷:财政拨款收入 | 属于预算内资金,需按项目管理 |
| 4. 收到下属单位上缴的管理费 | 非财政资金 | 借:资金结存——其他资金 贷:其他收入 | 非财政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 |
| 5. 收到合作单位预付款(用于项目) | 非财政资金 | 借:资金结存——其他资金 贷:预收账款 | 属于往来款,待项目完成后确认收入 |
四、注意事项
- 区分财政与非财政资金:是决定是否纳入预算会计处理的关键。
- 避免混淆科目:如“其他应付款”与“其他收入”应根据资金来源合理使用。
- 及时核销:对长期未使用的往来款,应及时清理,防止账务不清。
五、总结
在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在收到往来款时,应结合资金性质判断是否纳入预算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准确记账。通过合理的会计分录,既能满足财政监管的要求,也能保证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建议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提高对往来款处理的专业能力,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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